郭文贵先生案卷文档 · Doc 709
摘要
非当事人动议 · 请求追究 Bradford L. Geyer 未经授权代理的责任
以喜马拉雅交易所客户 Beibei Zhu 的利益为名提交的动议,4 页,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标题为《请求追究 Bradford L. Geyer 未经授权与欺诈性代理的责任并请求 10 万美元金钱制裁的动议》。
呈件人的三项请求
- 追究律师 Bradford L. Geyer 未经适当授权或知情同意而取得对该客户代理权的责任;
- 宣告 Geyer 在其所称代理的相关时点,并无在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的 pro hac vice 或任何执业许可,不得代表该客户或任何喜马拉雅交易所客户出场;
- 判处 10 万美元的制裁与赔偿,以弥补该客户因此受到的名誉、法律与经济损害。
呈件人陈述的事实主张
动议称,Geyer 向法院及相关方表示自己是该客户获授权的律师;未取得该客户自愿、知情的书面同意,也从未被其直接或间接聘用;且未取得 pro hac vice 许可。以上均为呈件人的主张。
必须并列记下的背景
- 提交本件的 Beibei Zhu,正是法院在 2025 年 4 月 3 日 与 4 月 4 日 两道命令中处理的两名非当事人之一:法院驳回了其介入动议与解封受害者名单的请求,并在次日与另一人一同认定为滥用公众诉诸法院权利的滥诉非当事人,对其后续呈件设立审查前置要求(案卷 528、596)。
- 同一方向另有非当事人提交的撤销与 Geyer 的代理协议、请求将其驱逐的动议(案卷 508、519、524)—— 提交者为 Chunk Chyi,亦是上述两名被认定滥诉者之一。
- 政府亦曾于 2024 年 1 月 5 日 提交函件,称 Geyer 不代表本案任何一方,却在刑事案卷上作出未经请求的呈件,请法院采取适当措施(案卷 223)。
另一侧的事实
Geyer 自 2023 年 12 月起以代表喜马拉雅交易所客户的身份出现在本案案卷上:最初为 3,345 人(案卷 185、186),2024 年 1 月增至 5,242 人(案卷 212),2025 年 10 月代表 6,512 名成员提交明确否认受害者身份的文件(案卷 761)。辩方其后在量刑意见书中援引这一群体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