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先生案卷文档 · Doc 823
法庭文件 · 2026-03-23 · 2 页 ·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 S.D.N.Y. · 译自英文
准许 Rule 17(c) 传票驳回撤销动议Nixon 标准诉讼地位前任律师由单方转公开加快履行4 月 3 日补充截止
法院驳回政府撤销动议并准予 Mr. Guo Rule 17(c) 传票请求(有限制),允许其从前律师处取得特定文件用于量刑,并设定加急期限以避免延误。
摘要
命令 · 准许 Rule 17(c) 传票;驳回政府撤销动议
本 3 页命令由美国地区法官 Analisa Torres 签发,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23 日,处理各方就辩方就郭文贵据称的前任律师申请 Rule 17(c) 传票的对立立场,案件为 United States v. Miles Guo, 23 Cr. 118 (AT)。
程序背景陈述
命令追溯申请经过:
- 2025 年 11 月 12 日(辩方函件 I,ECF No. 815):郭文贵以单方函件请求签发 Rule 17(c) 传票,向其据称的前任律师索取文件,主张该等文件将与其量刑提交相关;
- 2026 年 1 月 13 日(单方命令):法院指示郭文贵补充其申请,对所求材料的相关性与必要性作更具体说明;
- 2026 年 1 月 27 日(辩方函件 II,ECF No. 816):郭文贵提交补充,详述具体内容,包括所求材料范围以及所信认包含的信息;
- 2026 年 3 月 11 日(ECF No. 814):法院认定不再有继续单方处理的良好理由,命令郭文贵向政府送达此前单方函件与命令,并命令郭文贵将其函件归入卷宗。法院亦命令政府对该申请作出回应;
- 2026 年 3 月 17 日(政府函件动议第 1 页,ECF No. 819):政府动议撤销传票,理由为该申请不符合 United States v. Nixon, 418 U.S. 683 (1974) 标准,且会进一步拖延案件审结。
法院处理:驳回政府撤销动议
法院以诉讼地位为由驳回政府的撤销动议。命令载明:政府未确立其对发给第三方前任律师的传票有其自身合法利益——非当事方提出撤销动议必须证明动议方对所求材料拥有自身合法利益。
法院处理:签发 Rule 17(c) 传票
法院准许郭文贵的 Rule 17(c) 传票申请,传票范围以命令所述为限。命令设置加快截止日期,旨在避免扰乱当时所定的 2026 年 4 月 27 日 量刑:
- 按加快时间表履行传票;
- 在 2026 年 4 月 3 日 前以任何响应材料补充郭文贵量刑提交。
后续影响
- 部分提交触发案卷 829 的强制履行动议;
- 补充提交流入案卷 834 的答辩量刑意见书;
- 案卷 824 与 825 记录的 briefing 时间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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