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先生案卷文档 · Doc 847
法庭文件 · 2026-05-06 · 1 页 ·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 S.D.N.Y. · 译自英文
文字记录提交通知Rule 49.1Rule 5.2七日编辑窗口九十日公众访问程序性通知SDNY 书记官
法院提交 2024 年 5 月 29 日审判程序的官方公开记录誊本通知,触发标准的记录誊本编辑期。
摘要
官方文字记录提交通知
本一页文档是南纽约联邦地方法院的标准「Notice of Filing of Official Transcript」(官方文字记录提交通知)表格,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在 United States v. Miles Guo, 23-cr-00118-AT 案中发布,标志着法庭书记官就此前一项庭审的文字记录的正式提交。
通知内容
通知告知各方下列程序窗口:
- 自本通知之日起 7 个日历日 内可提交编辑请求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Request Redaction)。该通知必须送达法庭书记官;
- 90 个日历日 之后,若无相应通知提交,文字记录可在不进行编辑的情况下通过远程电子方式向公众开放。
编辑责任适用于在案律师和 pro se 当事人,即使该文字记录是由法官、公众或媒体请求的也不例外。
允许编辑的类别
该表格列出了可通过此快速程序编辑的四类个人身份信息,引用《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5.2 条与《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 49.1 条:
- 社会安全号;
- 出生日期;
- 未成年人姓名;
- 财务账户号码。
希望编辑其他信息的当事方必须以单独动议方式提出。
核证
表格包含法庭书记官 / 转录员签字核证:前述文字记录是上述案件诉讼记录的正确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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