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先生案卷文档 · Doc 869
一页律师出庭通知:Sullivan & Cromwell LLP 的 Sharon Cohen Levin 作为 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 的代理律师出庭。该律所以律师费受领人身份,对被没收的 G Club 资金主张权益。
摘要
律师出庭通知 · 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律所
《美国诉郭文贵案》S3 23 Cr. 118 (AT)(纽约南区)案卷中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 登记的一页 AO 458 表格(律师出庭通知)。
记载内容
Sullivan & Cromwell LLP 的 Sharon Cohen Levin 作为在册代理律师出庭,代理 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该律所在本刑事案件中并非被告,而是以 请愿人 身份出现——一家对拟没收财产主张权益的律师事务所。
在案卷中的位置
本出庭通知是同日提交的 Doc 870(和解约定与命令)的程序性配套文件。依该约定,政府承认 Pillsbury 就 G Club International Ltd. 与 G Club Operations LLC 在 2023 年 9 月 1 日之前向其支付的约 330 万美元 律师费构成 善意有偿取得人。两份文件由同一位律师签署;和解约定的签署日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三周后登记入案卷。
文件本身不含任何事实主张或法律论证——它是律师成为在册代理人的标准通知。其实质内容全在于所代理当事人的身份,以及该代理关系介入没收程序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