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先生案卷文档 · Doc 872
代表经认证的喜马拉雅交易所客户请求人提交的通知,请求将政府与第 11 章破产受托人之间「遗产资产/没收资产」二分的和解方案纳入本刑事案卷,交由即将任命的特别主事官处理,并裁定破产法院的任何批准均不损害其依 § 853(n) 对 HEX 客户资金主张的权益。
摘要
通知 · 政府与破产受托人的和解方案应在本刑事案卷中解决
《美国诉郭文贵(Ho Wan Kwok)、Kin Ming Je(William Je)、王雁平案》23 Cr. 118 (AT)(纽约南区)中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提交的一份 13 页 通知,提交人为 FormerFedsGroup.Com LLC 的 Bradford L. Geyer,其身份为此前已向法院表明的、经认证的 喜马拉雅交易所(HEX) 客户与第三方请求人的代理律师。脚注限定了文件的范围:该律师仅代理委托他、且身份与余额已通过 HEX 记录与 HID 比对认证的 HEX 会员,不代表全体 HEX 会员,亦不代表本案被告。
和解方案的内容
2026 年 8 月 18 日 前后,第 11 章破产受托人 Luc A. Despins 在《郭文贵破产案》第 22-50073 (JAM) 号案(康涅狄格州破产法院)中,依 11 U.S.C. § 363 及《破产程序规则》第 9019 条提出动议,请求批准其与美国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 达成的和解(破产案卷第 5739 号)。听证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举行。
通知称,该方案并非单纯分钱,而是划出两类资产的界线:
- 「遗产资产」(附表 1)——数百件对抗性诉讼、约 1.527 亿美元 的现金回收,以及境外程序;
- 「没收资产」——列于 案卷第 720 号、第 790-1 号 及王案没收令中的财产。
通知归纳其主要条款:受托人承诺不就没收资产的没收或其向被害人的分配提出争议(第 K 段);政府承诺不没收遗产资产,受托人保留针对该等资产的另我与撤销权主张(第 L 段);Mahwah 房产(其本身即第 720 号所列特定财产第 v 项)的净收益在扣除包括受托人律师费在内的项目后平均分配(第 M 段);Mountains of Spices 资金中的 2,540,087.05 美元 作为遗产资产转予受托人(第 O 段);未列明的「表外资产」归先行启动程序的一方(第 P 段)。第 S 段意图约束此后取得任一类资产占有或控制的任何人;第 T 段否认存在第三方受益人。
通知记载,公开报道将此次划分描述为:受托人保留为破产财团追回的 1.7 亿美元以上,政府保留因起诉而扣押的约 6.42 亿美元——该数额对应第 720 号所列银行账户类特定财产,法院其后在 8.89 亿美元 金钱判决中将其认定为应予没收(第 858 号文件)。
请求人的立场
请求人表明,其出庭并非为参与破产案的诉讼。其异议针对的是处理场域:该方案意图分配的资金中,包含或可追溯至本刑事程序中扣押的 HEX 客户储备金——这些资金已在初步没收令中被列为特定财产,且已是本案卷中第三方请愿、Rule 41(g) 申请及相关文件的标的。他们主张,政府与受托人之间对该等资金的私下分配,应归入本刑事案卷,并首先由 法院已表示将予任命的特别主事官 处理。
另有一节论及一笔 3700 万美元的 HIFG–HK USA 贷款,通知主张该笔款项可追溯至已列明的 HEX 财产,并为没收令效力所及。末节保留请求人一贯就管辖权对扣押提出的异议。
所请事项
通知请求法院:对受托人的动议及 8 月 25 日听证予以司法认知;责令政府将和解方案、附表 1、任何条款清单及任何实施性约定或拟议命令提交本刑事案卷,使资产划分留有记录;将该方案——包括其对第 720 号所列第 i、j、l、n、o、r、s 项的处理、对 3700 万美元贷款款项的处理,以及对该命令中「可追溯至」、§ 853(p) 与 Rule 32.2(e) 兜底条款所及财产的处理——连同待决的附属请愿一并移交特别主事官提出建议;裁定破产法院的任何批准 不得裁断、免除、劣后、消灭或以其他方式损害 请求人依 § 853(n) 与 Rule 32.2(c) 待决的 HEX 客户资金权益主张;并载明其保留的管辖权异议。